对孩子今天的教育投入就是对孩子明天的投资,这是家长们的共识。学校承载着提供教育环境的重任,老师更是直接“传道授业解惑”的人,说家长把老师奉若神明实不为过。因此,学校和老师对学生及家长提出的要求,家长难以拒绝。
问题出现了。中小学兴起校服之风,强制在学校就餐,强制订阅报纸杂志以及各种名目的收费项目,让家长们手足无措。种种费用,都有堂皇的理由,而学生和家长称之为巧立名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以及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一些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以及老师凭借教育学生的权利,利用家长和学生不敢得罪他们的心理,为谋求包括自身经济利益在内的各种利益,剥夺了学生消费者应该享有的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在内的消费权利,大量实施对学生的消费强制,使校园消费呈畸形发展。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圣地,教师是神圣的职业,这种明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让这种神圣蒙上了灰尘,使得家长怨、学生怕,以至教师的形象也大打折扣。新学期又开始了,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以及有关执法部门是不是应该清理清理强制学生消费现象,还校园消费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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