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日前联合作出决定,在全省15个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农村中小学(县城除外)试行“一费制”收费。
据了解,辽宁省试行的“一费制”收费包括向学生收取的杂费、课本费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不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一费制”收费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学年最高收费限额为12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年最高收费限额为230元,一学期一收。辽宁省还规定,目前收费标准超过最高限额的必须降下来,未达到最高限额的不准提高。试行“一费制”收费后,原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取,任何部门、单位都无权要求学校为其代收任何其他费用。试行“一费制”的学校,一律使用黑白版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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