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切实依法担负起优先发展基础教育的历史责任;到今年底,教育管理权下放到乡镇的8个县市必须将管理权收归县管;全省要齐心协力,克服一切困难实现基础教育经费的“三保”:财政保工资、杂费为主保运转、教育费附加为主保危房改造和改善办学条件。9月10至11日,湖南召开基础教育工作会,省委书记杨正午和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张云川在会上一再这样强调,之前通过的《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也作出了这样的规定。
“九五”期间,湖南基础教育成绩显著,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较突出,主要是体制不顺、投入不足。据调查,全省还有8个县市基础教育管理权下到乡镇没有收归县管;至去年底,尚拖欠教师工资2.96亿元,误餐费和生活补贴9.2亿元;中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在全国排位也居后。所以这次省委、省政府下决心要花最大的力气来建立基础教育投入的新机制,理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朱镕基总理提出的“一保二控三监管”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向各市、州提出了确保教育投入的基本措施,即“三保一制止”:财政保教师工资,以县统一,建立专户,按时足额;农村教育费附加主要保危房改造和改善办学条件,严禁用来发工资;杂费为主保学校公用经费;坚决制止乱收费。“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克服困难,共度难关。”杨正午书记告诉大家,中央财政已经通过转移支付,给省里安排了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补助教师工资的不足,省里也配套了部分资金。对于不能保证教师工资发放,挪用和挤占教师工资奖金的地方,一经查实,停止省、市财政的转移支付,扣回转移支付资金,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代省长张云川说,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基础教育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发展责任,教育经费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政府“一把手”是落实管理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本报讯(记者 高耀彬) 日前召开的山西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山西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规划和主要目标任务,决定实施优先发展基础教育的战略。
加强基础教育,关系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全局。抓好基础教育工作,根本在体制,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山区,关键在教师,责任在政府。为此,山西省政府在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制定了30条具体意见,其中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政府对基础教育投入作为重点,建立基础教育投入的政府责任制,除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外,决定从城镇新建居民区基建投资中提取5%用于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取消对中小学预算外投入的调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截留、平调中小学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收费收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保证公用经费的投入,改变中小学公用经费逐年下降的趋势,保障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省长刘振华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完善基础教育投入的政府责任制,加强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政府投入要向基础教育倾斜。要把基础教育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范围,尤其“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并责成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教育厅尽快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各级政府要确立优先发展基础教育的思想,切实加强对基础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积极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
本报讯(记者 周虹艳) “未来五年,全省‘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85%,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与此相适应,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90%和70%,80%的中小学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这是青海省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五”期间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
青海省政府还提出,已经实现“两基”的地区,要重点抓好巩固提高工作。西宁、海东和格尔木市要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有较大发展。未实现“两基”的地区,要打好“两基”攻坚战,大力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积极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有条件的乡镇要创造条件提前实现“两基”目标。
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实现,青海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地方统筹基建经费中10%的教育基建经费,80%用于基础教育;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基础教育专项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已“普九”县基础教育的巩固和提高。对因财力不足、不能按核定的公用经费定额安排经费的地区,由上级政府通过转移支付解决。财政专项和省级教育费附加每年安排300万元(今年400万元)用于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此外还将积极争取中央支持,通过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提高青南地区寄宿制中小学助学金标准,解决贫困地区中小学助学金。除了确保基础教育的投入外,省政府还要求各级政府要积极稳妥地搞好教育结构调整,统筹规划中小学的建设,在城镇规划、开发建设中,必须预留教育土地;积极鼓励牧区州、县在西宁市和乐都县等东部教育基础较好的地区建校、办班,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结合青海地域特点、办学分散、服务半径大、班额规模差别大、牧区寄宿制学校多的实际,省政府提出,制定不同地区教师编制标准。以县为单位,核定5%的机动编制,落实到校,以保证教师培训规划的落实。同时还提出,制定教师教学成果的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教师聘任制,对不合格教师要实行分流和下岗,建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打破教师职称终身制,试行教师职称复评制;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试行中小学校长轮校任职和教师轮校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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