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今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工作岗位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但在一些地方却出现部分毕业生因对环境不适应而从工作单位“不辞而别”的现象。用人单位为此忧心忡忡:人员已经挑选好了,并安排了工作岗位,但急需用人的岗位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发现已经空缺了。对此,分管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人事部门提醒大中专毕业生,要树立大中专毕业生的良好形象,刚毕业要慎玩“跳板游戏”。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初,一外地本科毕业生张某应聘到青岛一合资医药公司从事营销工作,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分配原则,双方均满意,并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可工作了一个月后,小张就以工资待遇低、集体住宿条件差等为由,交上一纸简单的辞职书,在并未获得单位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工作单位。对此,单位表示将不把该生的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向有关的人才交流中心。
小张得到消息后相当着急,他来到人才交流中心,打算请人才交流中心为其进行人事关系代理。但是,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由于工作不满一年就不辞而别,人才交流中心也不会为他进行人事关系代管。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一经签订就业协议,单位在无违约的情况下,毕业生要按协议履行工作责任,完成签约中标明的最低“服务时间和年限”,否则,用人单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青岛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负责人郭俊杰告诉记者,每年毕业生“不辞而别”的现象都有发生,许多用人单位对此很有意见。他说,选择用人单位是毕业生本人的权力,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前,自己一定要全面考察该单位的工资、发展以及自己的实际要求等情况,不要草率签约,一经签约就要履行“协议”中各项责任,否则就是自找麻烦。
针对小张的情况,郭俊杰说,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经市一级的人事部门将小张的档案和人事关系全部退回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如果小张今后想继续留在青岛市工作,办理户口和人事关系会非常麻烦,并且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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