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9日至15日是第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中宣部、教育部、人事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国家语委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开始,每年9月份第3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前三届推普周活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各行业系统积极行动,广大群众热情参与,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在增强全社会语言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它规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并对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出了明确规定。本届推普周是这部法律颁布后的第一个宣传周,7部门通知要求把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作为主要内容,以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大力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性、迫切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本届推普周的两项全国性活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语言文字规范知识竞赛”和“推广普通话宣传品征集活动”日前结束,各地将按照通知精神,积极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
据悉,由于香港同胞学习普通话热情高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将每年的9月13日定为普通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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