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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来,大陆赴海外的留学生超过35万人,迄今还有大约25万人留在国外。
8月17日,北京的各大媒体都报道了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的消息。在新闻发布会上,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刘宝英说,《意见》是中国政府在鼓励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方面出台的第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文件。
不求所在,但求所用
北京大学王恩涌教授对该《意见》的评价是:从单纯鼓励回国到“不求所在,但求所用”,是中国发挥海外留学人材作用的重大突破。在英国获得MBA硕士学位的归国人员罗征认为,这个文件更加符合大部分海外留学人员的实际状况。
《意见》将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主要形式明确为以下几种:在国内兼职、与国内合作研究、受国内委托在海外研究、到国内创业、为国内培养人材、为国内的经济、科技、文化项目提供中介服务。
人事部提供的数字称,改革开放政策实施20多年来,大陆赴国外的公派、自费留学生超过35万人,大部分人在取得洋硕士、洋博士学位后选择在北美、西欧、日本和大洋洲等地居住。虽然回国留学人员目前以年均13%的速度增长,但迄今为止还有25万人左右留在国外。
这些拥有高学历,从事着微电子、生物、信息通讯技术、环境治理与保护等科研工作的海外中国学者、专家,被人事部官员称作“国家的宝贵财富”。这位官员说:“几十万留学人员客居异国他乡,只是狭义地将其理解为‘人材流失’是不对的,应当把他们视为我国的‘海外人材银行’。”
《意见》操作性极强
需要说明的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在修改公派留学生政策时已对可能产生的逾期不归现象采取了防范性的对策。现在的这个《意见》主要针对的是早些年公费留学的人员和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自费留学人员。他们多在发达国家学习、工作了多年。
《意见》对支持鼓励他们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作了很明确而又十分具有操作性的规定。在怎样取得合理的报酬方面规定:个人科研成果在国内的所得收入,在缴纳所得税后,可以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在怎样更加便利地来往于国内外方面规定:已加入外国国籍并在华任职的留学人员,发给1至5年的可多次入境的“F”签证和外国人居留证;在怎样取得与国内居民同等的待遇方面规定:在购买住房、子女入学入托及就业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待遇。
不回来事出有因
杭州的离休干部俞永嘉这些年来往返中法多次,先是探望在里昂留学的儿子,后来老两口又赴法帮助儿子儿媳照料出生不久的孙子。用俞永嘉老先生的话说,他所接触到的海外留学生“个个爱国”、“勤奋努力”,都想尽自己的能力,为国内的母校,为自己国内的导师做一些事情。今年暑假,他儿子短期回国,在清华大学从事一项中法合作科研课题。
“有一些实际问题使他们很难下决心回来,”俞老先生说,“房子、汽车是分期付款买的;孩子在汉语表达和阅读书写上有不少障碍;手头的科研项目一旦离开国外充足的资金来源和完备的实验条件就很难顺利进行。”当然,国外优裕的生活条件、良好的居住环境和规范化的工作秩序,也是留学生们不能轻易割舍掉的。
各地都在吸引“海归派”
其实,教育部早在7年前就实施了“春晖计划”,每年通过政府财政资助支持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人事部每年也有专项经费用于资助海外华人学者、专家回国考察、交流和从事合作研究。
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海外留学人员科研成果交流洽谈会”、大连市海外人员创业周都已连续举办了3年。日前,北京市人事局有关人士透露,归国留学人员在京创业最高可获得20万元创业资助,实施细则9月有望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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