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落下残疾的北京姑娘、北京翔宇中学高中毕业生蒋南,有幸在今年高考中取得了高出理科重点线12分的好成绩,不料很快再次遭遇不幸:准备录取她的北京机械工业学院明确告诉她,将来只能发给她结业证书,不给毕业证书,上学期间身体出了问题,学校不负责。用蒋南的话说,这无异于当头一棒,“打碎了我对上大学美好的憧憬”。
关于科教兴国战略,关于公民的受教育权神圣不可侵犯,关于全社会都应当努力创造条件,帮助残疾人实现各种权利,这些道理,大约用不着郑重其事地讲给以教书育人为天职的高等学府听。北京机械工业学院答应录取蒋南等残疾学生,应该说是对他们的一种帮助,给了他们一个机会,那么学校同时又提出了“不给毕业证书”等附加条件,这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呢?难道让残疾学生毕业就真的有那么多困难吗?
学校列出的第一个理由是:光军训和体育课,他们就过不了关。军训和体育课,按规定残疾学生经批准是可以免修的,如果被批准免修,就没有“过不了关”之说。据说蒋南考高中时,有许多学校因为嫌麻烦,不愿意给她办体育免修手续而将她拒之门外,好在民办学校翔宇中学没有嫌弃她,为她办理了体育免修手续,帮助她顺利毕业。残疾学生在中学可以免修体育,在大学却不能免修军训和体育,事实果真如此吗?
学校列出的第二个理由是:到大三大四,下车间实习,他们肯定有几门课通不过。如果已明知他们由于身体状况“肯定有几门通不过”,就说明他们不适合这个专业的学习,也就不应该录取他们。既然录取了,就表明学校认可他们的身体条件适合该专业的学习。现在却以这个看似言之成理的硬指标去卡他们,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学校列出的第三个理由是:每个学生平均每个月的医疗费用只有3元,万一残疾学生再生病花去几十万,这种负担学校必须提前考虑。如果残疾学生高考体检时有迹象显示将在上大学期间“再生病花去几十万”,则高考体检就通不过,即便参加了高考,高校也不会录取。既然蒋南没有“再生病”的迹象,学校的担心就没有必要;学校如果考虑的仅仅是“万一”,则无论从逻辑上还是从事实上看,这种“万一”不单对残疾学生,对每一个学生都是存在的。更何况,蒋南上学期间身体是否会出问题,与学校该不该发给她毕业证没有必然的联系。
蒋南是残疾学生,学校没有理由不准许她免修一些就她的身体状况而言力所不能及、但并不妨碍专业深造的课程;她每年要交几千元学费,如果能坚持各门专业课的学习并通过考试,学校没有理由不发给她毕业证。高等院校帮助像蒋南那样的残疾学生完成学业,其实并没有什么无法克服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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