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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和法大:2所名牌大学遭遇学员索赔

http://www.enorth.com.cn  2001-08-1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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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学一个多学期,学员们才获悉,“北京大学电子商务双学士”学位不被国家承认。校方同意给退学的学生退款,但限期在半个月内办理。学生们起诉北大要求双倍赔偿,却得知“不能直接告学校”

  “我不希望我敬仰的北大也是这样。”刘海江不断地同时给多家媒体发送E—mail,他一直在喊的一句话就是:我要把“中国第一名校”北京大学告上法庭。

  去年7月,刘海江从广告上得知,北京大学正在招收“电子商务双学士学位”的学生。招生简章称:顺利完成全部课程并修满33学分者可授予由北京大学颁发的“北京大学电子商务双学士”学位证书。

  刘海江当时是在网络公司工作,以前学的专业却是钢铁冶金,得知这个信息后他很高兴。

  他说,他和很多同学看了招生简章后都认为,上的这个班是学位班,肯定是国家承认、很正规的。“我的一些同学当时曾打电话到北大招生办公室,招生办说,该学位是国家承认的学位。”

  很多同学都是冲着这一点去的,刘海江说。

  该班于去年秋季开学,学制两年,全部课程为33学分,每学分400元。

  上了一个多学期课之后,今年3月,刘海江和他的同学从计算机系一位老师的口中偶然得知,此学位只是北京大学自己承认并颁发的学位,国家不承认!据刘海江说,另一位老师当着40余名同学的面亲口说:以你们所交的学费以及33学分,根本不可能拿到教育部承认的学位。

  学生一下子懵了,他们认为北大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存在误导。刘海江说,一般来说,双学士学位就是一个人先拥有一个学士学位,通过学习再获得另外一个学士学位,而学士学位的颁发肯定是国家要认可的。他们这个班不是这种情况,招生简章里又没有明示这一点,引起了学生的误解。

  

一位姓李的同学说:当时我们都非常气愤,为了考这个班,我还向单位请了假,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来复习,大家都是非常重视的,想不到最后上的是一个进修性质的学习班。

  学生们迅速与学校进行交涉,他们要求学校退还学费、修改招生简章,并表示歉意。

  4月25日,学校同意退款,但仅仅通过网络发布了这个消息。网上的公告说:“要求退学的同学,请携带个人退学申请书、听课证、交款收据,于5月11日前到系里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刘海江说:由于“五一”前后,从4月22日到5月11日,我们一直没有上课,一些同学根本没有看到网上的公告。直到5月12日正常上课后,有人才得知学校已经同意退两学期的学费6400元。但这时已过了截止日期。

  一些同学找了校方,校方态度强硬:5月11日是最后的截止日期,现在已经不能退费了。学生问为什么不正式通知大家时,负责退费的老师说:“我们不可能通知到你们每一个人,北大不能无休止地退下去!”

  本报初次接到上述反映后即同北京大学进行了联系,北大的回复没有正面回答“电子商务双学士学位”是否得到国家承认。回复称,“我们从宣传到具体工作,始终不存在‘误导’之说”,认为是“学员很难理解‘双学士学位’这一概念”。

  刘海江说,其实他的学费已退了回来,现在只是想让这件事有个明确的说法,“目前还有几位同学的学费没有退还,北京大学的做法及《北京大学首届电子商务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校外)》使消费者丧失了应有的知情权,造成对消费者的消费误导。任由这样的招生宣传继续下去,还会不断有其他人被误导”。

  7月中旬,刘海江将诉状送到了海淀区法院,要求北大修改招生简章并双倍赔偿所交的学费。

  一位法官则告诉刘海江,根据最近的规定,法院不受理所有起诉各个大学的案件,打官司不能直接告学校,要走行政诉讼的路子————先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解决问题,如果不成,就起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刘海江现在正在同主管部门接触,“如果解决不了,我就提请行政诉讼,让法律来解决”。

  法大当了回被告

  一位中国政法大学的“计划外学生”认为其自考助学班“货不对板”,要求退费被拒,他告上法院后,学校在开庭前退了1万元。该生后来觉得还不够,再打起官司。

  张丽伟刚开始接触法律专业,就打了人生的第一个官司。

  张是福建人,去年高考没有被录取。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中国政法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在招收法律专业计划外学生。

  张丽伟说,这个班实际上是自考助学班,平时上课,每年4月和10月参加全国的自学考试。“(2000年)8月份开课,我同他们联系时已经是9月份,他们说这没关系,想来都可以来,还说即使参加不了10月份的考试,也可以用这段时间学习计算机”。

  “但是我9月下旬到了那儿后,学校并没有给我安排计算机课程。而且我发现学校还有不少与招生简章说的不一样的地方,比如电话只能打进不能打出,澡堂也是与旁边工厂共用的。”张丽伟说。

  在这个期间,他交了一年的学杂费11700元。他说,这在同类学校中是非常高的,各项开支加起来根本要不了这么多钱,这不符合教育机构不能以赢利为目的的规定。而中国政法大学管理干部学院一位姓张的同志说,他们的收费是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的,根据教学用地、设备配置、教师工资等综合情况而定,不存在暴利问题。

  由于极度不满意,张丽伟决定申请退学。但学校告诉他,退学可以,学杂费不能退。

  张丽伟听说以前在这里也有一个学生,他父亲还在地方上做高官,退学时想要回学杂费,同样没要到。

  这样僵持了一个多月,学校没有表示,张丽伟一纸诉状将校方告上了法庭。

  “这一来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张丽伟说,2000年12月上旬,开庭前夕,学校找到他,表示愿意退还1万元,让张丽伟撤诉。双方和解了。

  今年6月,张丽伟又将中国政法大学告上了法庭,他认为:“校方只退还本属于我的1万元,太不合情合理了!我因此事遭受的损失远远大于那本属于我的1万元,包括为本案奔波所花的费用和精力。”他要求学校还要返还差欠他的1000元(扣掉住宿费)。

  7月13日,昌平区法院驳回了张丽伟的请求,原因是,费用一事已经由“原被告双方自行和解且履行完毕”。

  张丽伟表示不服法院判决,他说:“我和学校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合同关系,我交学费,学校提供教育服务。但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存在问题,导致这个合同无效,学校应该退还我全部财产,它没有理由占有我的那1000元钱。”

  政法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则认为,对这件事的处理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张丽伟准备为此再打第三次官司。(邓 科)

稿源 南方报业集团 编辑 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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