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 1签证说明
1. 投资人最好在国内某公司(工厂等)工作,但不一定是法人,担当主管、经理均可。L-1签证对中国公司的注册资金、注册时间、纳税额无要求,但要有相应证明文件。
2. 投资人国籍不限,L-1签证对不同国籍(非美国国籍)的投资人要求一样。
3. 证明文件:照片、在中国的工作证明、职务证明书、个人简历、在美国公司开户银行存款证明或汇款证明。如以上文件如不是英文书写,需由翻译机关译成英文。
4. 中国公司提供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公司税号、营业场所照片、公司组织结构图、公司雇员表、工资表、年度报表、公司税单、贸易文件、宣传简介等。
5. 如果国内投资人为个人(没有公司),我们可以让我司国内的合作企业出具所有文件,投资人只需要投资便可。投资人可在美国以美国安达公司的名义开独立帐号,因为要有美国银行存款/汇款证明才可以申请L1签证。美国安达公司可以让会计师和律师解决签证难点。美国安达公司全包,请投资人放心。
6. 投资人本人不一定需要来美定居,可以给他们的子女(18岁以上)办L1签证,赴美一年后以美国安达公司成员身份转办绿卡。仅需5万美圆(不占美国安达公司股份),便可全家(直系亲属)移民美国!如出资10万美圆可占美国安达公司10%股份,参与美国安达公司新项目和现有项目的利润分红,同时获得L-1签证并可全家转绿卡。
7. 投资人获L-1签证一年后,可申请绿卡,一年半左右全家拿到绿卡。
8. 以参股的形式投资美国安达公司,投资人相当于在北美设立基地(分公司),资金可以安全地转移到国外。另外,对将来业务发展有广阔的空间,可以随时掌握国外先进科技动态,引进高科技项目,每年可多次赴美参加各类业务活动等。
9. 个人和全家可同时获得绿卡,美国安达公司负责一条龙服务。例如:子女来美读书,美国安达公司负责寻找合适的学校(大学、学院、中学等);协助落户(租/买房、车等)。
10. 必须注意:获得L1签证的先决条件是在美国设立中国公司驻美国分公司,所以以参股的形式投资美国安达公司是一条便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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