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身的苏福(假名)在得到WIN细美国际综合学院的入学许可,缴付了一年74万日元学费,并取得了日本法务大臣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却没有料到会在日本驻广州领事馆申请签证时遭到拒签。鉴于赴日留学美梦的破灭,万般无奈的苏福只得要求校方返还已经缴付的74万日元的学费,然而令他更为伤心的是WIN细美国际综合学院一口回绝了他的要求。为此,苏福决心向学校讨个“ 公道”。
根据苏福本人的介绍,他于2000年8月向WIN细美国际综合学院提出了2001年4月生的入学申请,经审查后,学校于2000年11月18日发给了他第2099号“入学许可证”,2001年2月22日日本国法务大臣也给他签发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此基础上,根据学校方面的要求,他在向学校缴了74万日元的学费后,领回了“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今年4月20日,苏福向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提出赴日签证申请,在4月27日却遭到了总领馆的拒签。由于拒签,无法来日的苏福通过他的委托代理人向学校要求返还已经缴纳的74万日元的学费,没有想到这一要求竟遭到校方的拒绝。
对此,WIN细美国际综合学院的总务负责人宫野诚司表示,学校在向就学申请者转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之前,就与申请者有约在先,如果是因为申请者个人的原因而申请不到护照或者签证被拒,那么申请者向学校缴付的学费将一律不予退还。目前学校方面还不清楚苏福签证被拒的具体原因,但是根据苏福在入学申请时用的都是山东的住所,而其本人前往领事馆签证时所持的却是福建省护照,因此校方认为,苏福极有可能是因所申请的护照与入学申请时所填的地址不符,这是纯属苏福个人的原因而被拒签的,根据学校与苏福的申请代理人之间所签订的合约,学校完全有理由不退还其本人所支付的学费。
就WIN细美国际综合学院与苏福间发生的学费问题的这场争执,文部省留学生课企画调查系的原裕表示,从内容上看,学校与苏福的申请代理人之间所签订的合约并不违反有关法令,而且学校的做法也是合乎程序的。因此,如想讨还学费,苏福唯一能做的就是前往日本驻广州领事馆,明确拒签的真正原因。
据了解,目前入管方面在对待中国福建省籍学生留学签证的审查上的确要比其他省份来得严格,这就促使一部分福建籍学生在向学校以及入管提出入学申请时采用中国其他省份的公证书类或材料,对此现象,相当一些日本语学校应该说是知情的,然而出于学校自己的利益考虑,有些学校,诸如WIN细美国际综合学院就采用了在签证前先支付学费并签订有关的责任合约以防万一。这样一旦申请者申请被拒,学校方面也不会有任何损失。相反对那些不顾一切想来日本留学的申请者来说,就必须承担起全部的风险。(田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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