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命中注定得离家远游。18岁那年,我离开北方的一个小村庄,只身赴上海求学。27岁的时候,已经成为母亲的我又离开出生不到一年的孩子,前往瑞典留学。
经过9个多小时的飞行,终于进入瑞典境内。高空望下去,只有绿绿的森林,蓝蓝的湖水。森林,绿得严肃。湖水,蓝得神秘。等待我的,会是什么?
暴雨中,飞机降落在斯德哥尔摩阿兰德机场。出了机场,推着行李,站了一会儿,马上看到一个高个儿男子在注视我。我意识到,这就是来接我的———未来的上司了。“嗨!”他走过来,脸上带着微笑,朝我伸出手来。“欢迎你的到来!”握过手,我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是我呢?”这是我在飞机上一直担忧的问题。我们互不认识,怎样找到对方呢?他会像中国人那样高举一个大牌子吗?这时他说:“你的行李。”原来,我忘了,丈夫在所有托运行李上,铺天盖地,用英文贴满了我的名字。这时,我看清他是一个典型的欧洲人,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黄发,蓝眼,高鼻。笑起来很可爱,像个大孩子。这就是通信联系已久的理查德了。
车子行驶在公路上。寒暄过后,不再说什么。当时,主要是英语不够好。虽没有什么大的障碍,但不知该如何引起话题。在上海时虽参加过各种国际英语考试,却从来不曾有机会使用。甚至从未与外宾打过招呼。纸上谈兵与真刀实枪,到底还有不少差距。比方说,在回答“是”与“不是”时,老是反应不过来。因为英语习惯和汉语习惯在某些时候,正好相反。这种语言上的尴尬,直到半年以后,才有所好转。
车子快要进城了,理查德问我,是去寓所,还是去实验室?我犹豫了一下,说:“先去实验室吧!事实上,心里很期望他能像中国人那样,跟我客气一下:是不是大累了?还是明天再去吧?然而这下我只好自作自受。他很爽快地说:“那就听你的,去实验室。”
对于我,已是深夜时间了,真的很累。却也只好强打精神,听他介绍一间间实验室,跟一个个同事们见面。握手,寒暄。实验室很大,我却什么也没有记住。
最后,车子总算把我送到住处。一幢三层小楼的顶层。一进门,精神为之一振:真漂亮。宽敞的客厅里,地板闪着亮光。白色茶几上,是粉色的烛台和蜡烛。墙上,居然还挂着一幅精美的剪纸画。沙发后面,是一排绿色植物,使房间顿时春意盎然。理查德又带我看了卧室、厨房、贮藏室……问我:“你觉得还可以吗?”我说:“比我原来的住所好多了。”心里说的却是:“这简直是太奢侈了。”理查德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打瑞典克朗,说:“这个你先拿着用,等发了工资再还我。”又摸出一张收据,我签了字,然后,又领我看商店在哪儿,车站在何处……最后,我说:“非常感谢!我已经花掉你很长时间了。”他说:“是的。现在,我必须得去接孩子了。”说完,他匆匆离去。
看着我的瑞典住所,心里感慨万千。这就是瑞典!物质高度发达,“武装到了牙齿”的瑞典!住所不但电器一应俱全,酒具和餐具,甚至都各有好几套。贮藏室里,甚至还有许多从未拆封的陶瓷壁画和一台相机。
折腾了十几个小时,虽然精疲力尽,却反而睡不着了。于是,拿出飞机上写了一半的信,接着往下写。
本文选自《离家出行———留学生活纪实》,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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