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有效护照
2 、4份由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的申请表格.表格需用电脑或打字机填写.每份表格上需贴2寸照片一张
3、由下列领馆指定的医院盖章的体检表格(需用领馆体检专用表格)
4、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5、比利时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的录取通知.如果申请人赴比之后将先参加 语言课程,大学的录取通知仍是必须条件
6、 A/ 奖学金证明 B/ (1)由居住在比利时或其他国家的担保人为申请人所作的经济担保书。 此材料可向担保人居住地的市政府领取,填写后必须经过当地市政府认证。如果担保人不住在比利时,那么可向比利时驻该国的使领馆领取材料。填写后需经使领馆认证。 (2)证明担保人经济能力的材料(银行证明,工资单或者税单)。担保人的年收入至少需达到420000比利时法朗(11000美元)。 (3)经过认证的担保人的身份证,比利时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非比利时籍担保人)的复印件。
7、学历,学位公证书。外语学习的各类证明也需办成公证书
8、两个注明申明人姓名。住址及电话的回邮信封(用中文填写)
注意:所有材料均需一份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除第二条材料)。
所有材料需由申请人本人亲自递交至比利进驻北京大使馆,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浙江,江苏,安徽)。
所有申请人均需面试英语或法语程度.
所有由中国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材料在经比利时领事馆认证之前,需先经各省外办认证。
所有非由比利时政府部门出具的材料,均需由担保人所在国的比利时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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