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合理、科学,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山西省对重点建设学科专项经费加强宏观管理和监督,实施项目管理,并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
山西省要求,重点建设学科要对承担国家项目的予以重点支持,将经费重点支持承担国家级项目和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学科;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杂志发表论文的重点建设学科,予以重点支持;对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申报专利的重点建设学科,予以特殊支持。
对重点建设学科的经费使用,由首席学科带头人和各项目负责人共同协商后提出使用计划,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后,由学校制定《重点建设学科经费使用计划书》,报教育厅审核后执行。对重点建设学科经费和购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每年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作为下达重点建设学科经费的重要依据。(高耀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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