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于7月13日报道了中国旅美学者曹显志被指控对女儿进行性骚扰并遭警察枪击身亡的事件。目前,虽法院已同意他妻子弋真领回女儿,但仍裁决警察是执行公务中的自卫行为,是无罪的。虽然弋真为此案奔波呼号,但作为在美国生活多年,并亲自处理过类似案件的人,我认为此案可能不会出现戏剧性的转折。
“保护儿童组织”权力大
在美国,由于虐待儿童事件层出不穷,法律对此处置十分严厉。应运而生的“保护儿童组织”拥有极大的权力,凡被其带走的孩子,极少有在短期内领回的。大多案子会拖延数年,家庭永无团聚的屡见不鲜。现在,国人赴美留学、移民的越来越多,对美国在这方面的法律实在不能掉以轻心。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骨肉分离或倾家荡产的悲剧。
在加州,一位白人母亲领着一对儿女到超市购物。因为男孩顽皮不休被母亲在脸上打了一巴掌。要是在国内,人们肯定会说:“这孩子真该管教!”而超市的售货员却当即报警。付款出门时,在外等候的警察立即迎上去,问她是否打了孩子。母亲说:不错,他太捣蛋,又不服管教。所以我打了他。警察二话不说,马上给她戴上手铐押进警车。而孩子则被“儿童保护中心”送到有养育能力的人家寄养。为了将她保释出来,她丈夫变卖了房产,才凑足20万美元的保释金,但事情至今仍无结果。美国人尚且如此,在这里生活的华人就可想而知了。
8个月的孩子离了爸妈
笔者在纽约任领事期间,就曾处理过类似的案件。老李留学美国,中年得子,对儿子十分疼爱。有一天,孩子患病到医院就诊,检查身体时发现仅8个月的孩子居然有右臂骨折的旧伤,对此夫妇两人竟然毫不知情。夫妇俩爱子心切,当场相互责怪起来,医生一边冷眼旁观,觉得丈夫性格急躁,可能有虐待孩子的行为,就报了警。“保护儿童组织”随后携警察进行调查,并要带走孩子,孩子的母亲当然不同意,与警察扭打在一起。结果,不仅孩子被夺走了,夫妇两人还被控“虐待儿童”、“妨碍司法”和“拒捕”。二人向当地侨社求助,在华人报纸上连日
刊登有关消息和评论,对此事大加抨击。几个月过去了,事情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更加恶化。当时的总领事汤兴伯先生便要我出面解决此案。我知道这事难度挺大,但只得勉为其难。
我考虑再三,觉得采取强硬姿态无济于事,因为美国司法独立,很少会受政治影响。所以决定用“软”方式化解矛盾。我先致电当地侨社,一来表示对他们关心此事的感谢,二来请他们停止对此事的宣传,特别是停止在华文报纸上炒作此事。随后我又打电话给“保护儿童组织”。对方一听我的身份,立即流露出高度的戒备。我态度谦和地说:“我认为,你们的做法完全正确。你们为捍卫儿童权益,恪尽职守,本领馆甚为钦佩,坚决支持你们的工作。”对方对此大感意外,态度立即缓和。我见机就向对方大谈两国文化差异,但对方说已经为孩子指定了律师,没办法,我只好去找律师。
对方律师是一女士,我又大谈了一通文化差异,对方好像有些松动。但对簿公堂还是不能避免,情况对我们非常不利。如果我们不能要回孩子,那就意味着骨肉分离的结果。后来,我向孩子父母的律师提出一个折衷方案:请对方立即将孩子送回北京,由家中有经验的老人负责抚养。经过双方律师的磋商,法官最后裁决:老李夫妇可以将孩子领回,但必须在确定的日期,在机场直接交给中国领事。由中国领事派人立即乘机送回北京,由有经验的老人抚养。整个过程,孩子不能带出机场。另外,孩子回到北京后,每半年必须向他的律师呈交一份由医院签署的健康报告。
根据最后商定,在肯尼迪国际机场由我领过孩子,然后交给他的母亲,直接登乘“中国民航”班机返京。那天的航班起飞时间为上午9点,交接时间是8点,谁知一直等到8点40分,仍未见孩子人影。老李夫妇望眼欲穿,情绪极不稳定。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向机场警察求助。两位白人
警察一听事情原委,当即拍胸脯说:“领事先生请放心,没有我们的同意,今天的航班不会起飞。”稍后,只见几个非洲裔的人抱着孩子来到候机大厅,老李夫妇激动地冲上前去,结果被警察挡住了。我赶紧上前,接过孩子,再交给他的妈妈。此时,一家三口哭作一团。登机前,在给孩子换衣服时,发现孩子浑身上下都是疮。原来,负责领养孩子的非裔家庭较为贫穷,卫生条件太差,让孩子染上了这个病。老李忍不住破口大骂,好在他用的是汉语,对方只知其情绪冲动,并不知道说了什么。最终,孩子安全上了飞机。
我刚要离开,那两个警察朝我走过来,他们说:因为那几个非裔人来的太晚,他们就训斥了几句,结果几个人要告他俩种族歧视。我赶紧对他说:我会证明你们没有不当行为的,并且我会写表扬信给你们的部门。不久,我收到纽约市警察总监的回函,说:您的表扬将存入他们的档案。这将有利于他们的提升。
教育子女得“入乡随俗”
曹显志的遭遇确实令人痛心。平心而论,即便是亲生父亲,为年已8岁的女儿下体换药,也确实不妥,“保护儿童组织”所虑不无道理。发生问题时,曹显志如能冷静应对,求助律师,应该不致造成后来的恶性结局。而且,在美国任何情况下绝对不应抗拒警察执法,操枪与警察对火实属无法原宥的致命大错。
在对事情感触之余,不得不提醒国人,在他人国土上生活的时候切不可对他国法律掉以轻心,如将我国教育子女的传统观念带到他国,搞不好就会引来无穷的烦恼和灾祸。(金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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