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鞍山市一位喻姓女士反映说,鞍山市地下街商场图书档口在出售教材时“搭车销售”其它图书。
记者来到鞍山市繁华地段地下街商场的图书档口,以消费者身份询问是否可以单买高一物理教材时,得到的答复都是否定的。图书经营者说,这批教科书都是沈阳图书市场或出版社按书的定价进的货,一点折扣都没有,无利可图,加上运费等各项费用,甚至可能还要赔钱。业主解释说,这是因为教科书是直供各学校的,基本不在图书市场销售,因此当图书零售商小批量地到沈阳进货时,只能是按定价购入。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占用资金和经营面积销售教科书呢?几位业主给了记者同样的解释:尽管今年的初中毕业生刚刚结束中考不久,但现在家长已经开始给孩子学习加码,让孩子着手预习高中的课程。走在街上,也常能看到各种“新高一暑假班开课”的广告,因此高中一年级的课本开始俏销起来。图书业主们正是看到了这个市场,才纷纷购进教科书,施展了“搭售战略”,用业主们的话来讲,“教科书我们赚不到钱,你总得买点儿别的让我们赚个块八角的吧!”
记者了解到,“搭售”的图书有的被指定为各种练习册和各种题解,价格在六、七元至十余元不等,有的业主则表示可以任选一本其它的书,价格不限,可以打折。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消协”,有关人士指出,这种“ 搭车销售”是不合理的,“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陈光明、王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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