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出台。《意见》要求:2003年以前,全省中小学教师基本轮训一遍;2005年前,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和具有高一层次学历的教师比重达到《四川省教育事业“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规划》制定的目标。
《意见》对教师岗位培训、新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提高学历培训、计算机全员培训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意见》指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一项法定任务,必须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登记制度,将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教师聘任、晋级的依据之一。 (胥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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