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中专毕业生就业参加招聘活动,将统一使用《安徽省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放开择业期限。日前,省教育厅、人事厅和公安厅就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发出通知。
据了解,今年中专毕业生就业继续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指导政策下,学校推荐或毕业生自荐,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办法。鼓励毕业生到基层生产第一线、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
此外,1998年按省教育厅、省计委下达的成人中专招收应届生计划招收的毕业生,属计划内招生,该类毕业生与普通中专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这部分学生入学时未转户口关系,就业后凭省教育厅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及接收单位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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