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政府部门将对学校亮出“否决”牌。今天起开始施行的《北京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首次推行了校园安全一票否决制和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
《规定》要求,为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火灾、旅游等安全事故,确保学生安全,中小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的隶属关系,对有关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行政处分,对有关校长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赵孟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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