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小升初、中考在即,其相关政策又成为学生、家长、学校共同关注的焦点。日前,市委、市政府召开了“2001年北京市中小学入学招生暨治理乱收费工作会议”,并对今年中小学入学招生和治理乱收费工作作出部署。在规范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初中入学办法,制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择校收费行为,规范高中招收择校生办法,严格捐资助学规定等方面提出几大措施,并对完善中小学财务管理,建立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有效机制,改革干部、教师人事制度,促进合理流动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重点小学要扩招
在小学入学方面,市教委提出,为了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服务面,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今年对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较好的城近郊区热点小学,要求通过扩大收生片、与邻近学校合并联办等方式,扩大其服务范围。市、区县教育部门提出了57所热点小学名单,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逐校落实扩大服务范围的具体办法,使这批学校接收服务范围内的学生总数不低于一万人。
高中择校有三限
在高中择校方面,市教委提出要落实“三限”,对高中招收择校生在人数、收费标准及录取分数三方面要严格限定,以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在满足择校要求的同时,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限分数”是指,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限定录取分数的原则意见,招生学校结合实际提出本校招收择校生的最低分数线,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付诸实施。各学校不准违反规定录取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新生。“限人数”是指,择校生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招收择校生的学校每个新生教学班名额不得突破50人,学校不得接收未办理招生学籍手续的学生入学。“限钱数”是指,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人,由各区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审定不同学校的择校生收费标准。择校生收费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所收费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参照公办学校
今年要求“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即一些人所称的“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校)的招生工作参照公办学校办法执行,招生时间不得早于公办学校,不得自行设置条件选择学生,并使其参照公办学校派位办法接收的学生比例不得低于招生总数的80%。派位所余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按区县有关规定提出名单,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接收。
示范高中将隆重登场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入学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北京市今后一段时期将采取重大的政策和举措。通过调整学校结构布局,加强学校建设,提高整体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市教委将制定新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本着促进义务教育相对均衡发展的思路,开展新一轮的学校建设工作,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积极推进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促进小学和初中的直接衔接,减少和分解“小升初”工作的矛盾和压力,通过强弱学校的调整、合并等办法,整合教育资源,扩大优质小学、初中的招生范围和容量,缓解入学招生工作中的矛盾,建设60所左右规模大、质量好、条件好的示范高中,扩大优质高中招生容量,使初中毕业生升入示范高中的人数和比例不断提高。
初中招“特长生”不超过1%
今年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限定在经审定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金帆艺术团和金帆书画院承办学校,以及部分科技示范学校。全市初中接收各类特长生人数不得超过应届小学毕业生人数的1%。各区县招收特长生人数由市教委统一分配。特长生资格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参加竞赛的成绩或专门组织的测试成绩予以认定,认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分配到区县的各类特长生招生计划人数。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结果不得作为认定特长生的根据。(牛金荣、阎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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