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是全国专升本高校函授生入学考试日。好友宇此次也要参加考试,得知此次仍同往年:25岁以上的考生可享受减免20分的“待遇”。宇78年出生,不够格,气恼不已。
这个“20分”特殊“待遇”的设置,出发点想必每人都能理解,“大龄同志们”总是会“脑子不好用”一点,因此很有人道主义的味道。可仔细一想却不然:制定这个“25岁标准”的依据并不科学,在入学考试中引入这种“照顾法则”,显然悖离了“考试”二字的初衷。
首先要质疑的一个简单问题是:24岁与25岁的区别在哪里?其次,文凭作为人力资源的重要标志之一,按我粗浅的理解,它应是公平衡量个人能力、内涵的一个标准。近年来掀起的一波又一波的“文凭热”,成为人们自身素质的一种物化标志。对于文凭的考取,国家相当重视,因为这关系到“公平竞争”与“切实提高民族素质”问题。对广东省电白等地高考作弊案的严厉查处、三令五申加强整顿各种级别考试的考风考纪,正是为了“清理文凭竞争的源头”。获得一张文凭要经历大大小小好几次考试,而其中以入学考试最为关键。依目前“行情”,只要通过入学考试一关,就基本上大功告成了。因此每项入学考试的竞争,用白热化来形容并不过分。考虑到考试本身的局限性,每年相关部门还出台了有关“加分照顾”政策,以弥补入学考试一刀切带来的问题。据《福
州晚报》5月9日报道,福建省2001年普通高招中,有8类考生享受优先录取权,15类考生可享加分照顾。而享受加分这等“特殊待遇”的考生,是在省级以上比赛或竞赛中获过奖的“特长生”。由此看来,年龄问题不能构成“照顾加分”的必要条件!考试的目的是为了“优胜劣汰”,而这函授成人考试的“20分标准”显然没有科学的依据,只会人为地造成入学考试竞争的不公平。
这种“年龄照顾”的问题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了。试问:今年,教育部取消了高考年龄的限制,是否也实行“年龄照顾”?而像函授成人考试这样,无疑会造成一种误导。人们可能会误读这种信息,“小的们”自然也可能熬几年再考。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轻而易得的“20分”谁会不要?这或许是“20分标准”的始作俑者所始料未及的吧。(吴建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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