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来宁就业发展,南京市人事局新近出台规定,非南京籍往届毕业生在宁工作满一年可登记完善就业手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当年未派遣到南京但实际已在宁工作一年以上的毕业生,从5月20日起可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已满一年以上的工作合同等材料领表登记。对其中未经政府有关部门鉴证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补办合同鉴证后准予登记。
经登记的往届毕业生,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后,由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根据不同的情况分期分批完善其在宁就业手续。5月13日8:30至12:00,市人才服务中心还将在南京市人才市场(成贤街头119号)就有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咨询。(季文 吴昌红)(华东分社供人民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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