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同学见义勇为,学校决定表彰他,表明学校“教育有方”,出了一位英雄。
实在不敢恭维这种做法,我想这恰是我们现行教育体制的误区。我们的学校应该教会孩子如何在危急时规避风险而不是“挺身而出”。这才是真正爱护下一代。既然大人都沉默,孩子们更加有权保持沉默。
亡羊补牢的措施是让所有孩子学会如何处置这类危急事件:报警―――让有责任、有经验和可以做得更好的警察处置;至少,要教会他们沉默。
保护妇女和儿童,不是一句口号。宣传和鼓励孩子们去做力所不能及甚至是危险的事,用漂亮的词语来粉饰它并把希望寄托在侥幸上,这是不仁、不智和不负责任的表现。
十多年前,宣传少年英雄赖宁救火献身,便遭到有识之士的非议,事实证明这种议论是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定了这一点。
中学生是一群未成年的孩子,他们对老师和学校所倡导的事会不遗余力地去做,所以学校倡导什么,鼓励什么都应慎思,防止误导了孩子。
推而广之,对广大市民而言,在遇险时应采取最合适的方法,而且是应该量力而行,对抗只是其中一种。我不认为面对失去理智和人性的歹徒采取“火拼”方式是首选,这样后果很难想象。江泽民同志最近也说过:每一个中国人的生命都是很宝贵的。
也许,我的想法不够高尚,不够完美,甚至与某些说教大相径庭,但是“说得好听”不如“做得实在”。
见义勇为奖应该奖给那些有能力和有机会见义勇为的人。对于老人和孩子还是不要误导他们介入那些对他们有危害的事件。况且揭发、提供线索、协助警方破案都是见义勇为―――今天电视里一位连云港人提供线索获见义勇为奖便是佐证。
南京人
这位署名为“南京人”(想必果真是位南京人)的读者也许有藉此为南京人讨回面子的念头,想必古河先生看后也会莞尔一笑的。
其实南京人大可不必为“余江事件”耿耿于怀,见义勇为氛围的缺失,不独南京使然,而是全国皆然,我们面对的实际上是个共性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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