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发放一定面额的“教育券”,学生如到民办学校就学,凭券每学期可减免相应费用,这笔钱由当地教委向学校支付。浙江省长兴县最近出台这项政策,支持民办学校义务阶段教育。由政府给学生发放“教育券”,这在该省还是第一次。
5月10日,长兴县教委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始,到当地的清泉武术学校等民办学校读小学、初中的本县义务教育对象,凭“教育券”每学期可减免500元杂费,这笔钱由县教委支付给学校。此举目的是使民办义务段学生也能享受到政府对教育的投资,同时也是对民办教育的支持。此外,这个县为鼓励学生报考职高,还决定给初中毕业报考职高的学生发放300元的“教育券”。
浙江省教育厅一位负责人说,在社会力量办学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发放“教育券”的做法是改革教育投资体制的一项尝试。以往,政府在义务教育上的拨款,民办学校的学生无法享受;而“教育券”的发放使在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也能享受到政府的扶持,减轻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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