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日前出台。3类学生可得到加分,另有多类学生可获得降分照顾。
“加分”优先对象
重点中学招生数的10%以内,由区县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决定推荐生名单。被推荐学生须将推荐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录取时加8分计算。
最后学年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15分计入录取总分。
最后学年的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10分计算。
“降分”照顾对象
烈士子女降低16分照顾录取;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台湾省籍学生降低8分照顾录取;来上海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在适应期(3年)以内的,降低8分照顾录取。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降低12分照顾录取等。(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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