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在餐馆打工,有一种逃避现实的感觉。整个世界就餐馆那么大,别的与我无关。我觉得这是对“大隐隐于市”的另一种解释。
自从到了美国,我就琢磨着去中餐馆打工。我并不需要打工,我的奖学金虽不多,但已足够我衣食无忧和坐飞机去看强。强是我男朋友,他在别的州上学。但是看多了和听多了“留学打工”的故事,我一直想亲身体会一下。我跟强谈起去打工的事,不想他坚决反对,说是不能让我去受这份苦。我对强一向言听计从,既然他不同意,我也就不敢轻举妄动,于是事情就搁下了。
转眼之间,我和强都只差一学期就毕业了。糟糕的是,强与他导师处不好,他导师停了他的资助。这下可好,他一向不留隔夜粮,只好上中餐馆打工去了。从此以后,时时向我作打工的报告。这下更引起了我的兴趣,心想,此时不去,更待何时,等到毕业可就要和强结婚住一起,那可再无机会了。于是,我眼疾手快,赶紧联系了一家中餐馆――当然是瞒着强了。后来事情败露,挨了一顿臭骂,不过这是后话。
我去的那家餐馆是一对台湾夫妻开的。店小,每日晚上8点就关门了,一般餐馆都要开到10点。这个店由妻子当厨师,负责炒菜;丈夫照看油锅,负责油炸东西(有很多中国菜都得先炸一下才炒的),平时就雇一个人,只有星期五晚上忙,才雇两人。我打的是周末班。星期五与一个叫Necky的美国女孩搭档,星期六就我自己。说好了底薪是两块钱一小时,另加小费。在美国当服务员,收入主要靠小费,所以在服务员眼中,不给小费的人最可恨。这种职业病很容易染上,干了两天之后,一有人进店,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小费有没有?”。小费都成为衡量人的标准了!
进店以后,先是培训三天,由Necky带我。一般说来,培训期间一分钱也拿不到。这家店还不错,把底薪给了我,小费自然归Necky了。我的工作包括送菜单,点菜,收钱,接电话及洗碗。听起来挺忙的,其实不然,看客人多少而定。刚开始干时,觉得这活真是太累了。虽说8点钟就关门,但是把客人送走以后,收拾收拾,洗洗碗,加上得开15分钟的老丰田车(1981年出厂的)回家,到家之后都10点了。我倒头就能睡到第二天中午。不过做熟了之后,这些活就变得轻松起来。最初,同时来两桌客人就手忙脚乱,招架不住了:忘了上汤,饮料没添,帐算错了!!到了后来,同时来六桌客人也只是小菜一碟,应付自如,剩下来的大量空闲就与Necky和老板娘谈天说地。
这个店给我的感觉是老、旧。不但外表不起眼,而且里面也是灯火暗淡。进出的客人百分之六十是老年人,几乎都是住在附近的常客,光顾这个店也有十年以上的历史了(来的几乎都是白人,有一次我还见过一位黑人女孩,华人从不光顾这里)。老板娘都认识他们,时不时给我讲点客人的典故:这家人从不留小费,那个姑娘去年偷走了一个酱油瓶,等等。这些常客们总是坐他们的老位子上,总是点着同样的菜。他们就吃不腻吗?我一直很奇怪。不过,他们都脾气很好,从没见谁发过火。有一个老头每个周五和周六都来,坐在门边的位子上,总点咖啡、蛋花汤和牛肉炒西洋花。有一回,我忙中出错,该给他添咖啡的,结果添的是开水。他也没生气,小费也没少给。
Necky对我说,这儿挣的并不多,但是她喜欢这儿,因为这儿的客人特别好。也是,要不她也不会在这儿干了七年。她15岁就在这儿打工,现在都快大学毕业了。在我看来,Necky可以说是这家17年的老餐馆里唯一有活力的东西了。
我在这家餐馆干到我毕业才走人。餐馆的活很简单,谁都能做,但说不累是骗人的。在忙的时候,从厨房到餐厅的路不知道走了多少遍,送菜,送纸巾、刀叉,添饮料……到了最后,汗下来了,脚也疼了。挣这点儿小费也挺不容易的,所以在餐馆干过的人,给小费总不会差,因为他们知道其中的辛苦。虽说累,但我还是把在餐馆打工列为我喜欢的工作之一。在餐馆里,脑子总处于休眠状态,累的只是身体,这种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简单生活对于一个倦于用脑的人来说真是一种休息。
我走了之后,还推荐一个朋友去接替我的位置。后来,她发E―MAIL给我,说她不喜欢那儿,挣得少,活又多,不值得,看来各人的感觉不一样。对于我,在餐馆打工,有一种逃避现实的感觉。整个世界就餐馆那么大,别的与我无关。我觉得这是对“大隐隐于市”的另一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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