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厦门大学尽快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教育部今天下午在厦门和福建省、厦门市签署了重点共建厦门大学的协议。
协议规定,除学校的正常经费安排外,在2001年至2003年三年内,教育部和福建省、厦门市分别向厦门大学投入建设经费3亿元、1.5亿元、1.5亿元人民币。其中教育部2001年至2003年每年投入1亿元,福建省、厦门市2001年至2003年每年投入0.5亿元。2003年后,三方将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情况,继续给予必要的支持。
根据协议,厦门大学仍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福建省、厦门市将厦门大学的改革和发展纳入本省、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教育部支持并鼓励学校在坚持面向全国服务的同时,积极参与东南部地区特别是福建省、厦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记者 余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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