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您当前的位置 :北方网 > 教育频道 > 老版 正文
关键词:
 

幼儿园被非法强行拆除

http://www.enorth.com.cn  2001-02-07 00:00
 

9月20日司法会计两大考试撞上 防空警报试鸣
我爱套套:90后学生热捧时尚个性安全套(组图)
教育学会会长吁停评三好 北京市教委称不会取消
团结 友谊 和平 让奥运精神在少年儿童心中延续
教育部修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抵制有偿家教
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热门职位一览表 迈过小三这道坎
 

  笔者在江苏省南通市唐闸幼儿园原址的残垣断壁前采访严志兰老师。这位年轻的女园长几乎要掉下泪来:“像这样大规模、有预谋、突然袭击式地非法强行拆除一家幼儿园,在全国是不是第一例?”

  

    2000年12月17日上午10时许,一辆白色面包车驶入了位于南通市港闸区兴隆街的唐闸幼儿园,从车上下来近十个抡着铁锤的汉子。不消几分钟,这所幼儿园的砖墙、屋顶、操场、孩子们的游戏器具便被拆得七零八落,6间墙面被推倒,堆放在屋内的教学资料扔得满地狼藉,好端端的一座幼儿园顷刻间变成了一堆建筑垃圾。隔壁面馆的大妈吓得大叫:“快来人哪!土匪来砸房子啦!”等居委会和派出所的同志赶到事发现场的时候,那伙人早已扬长而去。

  

    事情还得从1992年兴隆街危房改造工程说起。当时幼儿园的产权人港闸房管所与工商银行南通分行唐闸办事处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将幼儿园门前的一块地皮出让给工商银行唐闸办事处修建营业大楼。1993年初,这座7层25米高的工行办事处大楼竣工。该楼后墙距幼儿园的前墙还不足一米,幼儿园一下子陷入了冬无阳光、夏不通风的困境,师生们叫苦不迭。不少家长出于无奈,只得将孩子转走。截至去年3月,这所兴建于60年代、曾是南通市5所最早公办幼儿园之一的中心幼儿园,仅剩下五六十个孩子。

  

    为使孩子们有一个良好的受教育环境,港闸区文教局将这些孩子和在职的12名教职工暂时分流到周边小学的附属幼儿园去,等会同房管所、工商银行等单位协商后再作进一步安排。之后,在数位市领导“旧城改造与幼儿园配套建设必须同步进行”的批示下,市房管局、市妇联、港闸区等近20家单位的负责人于1993年3月开了一个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异地重建成型幼儿园的方案是可行的,在大南新村(地处唐家闸)异地重建。唐闸幼儿园在原址过渡,待新园建成后搬进。”

  

    然而,这份会议纪要在房管所面前形如一纸空文,新建幼儿园的事从此被无限期地搁置下来。他们的心思都放在了因承建这幢大楼而与工商银行发生的一场官司上面:房管所以工行办事处拖欠工程款为由,将其告到港闸区法院,后来一直申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工行方面答应付给房管所一笔数额不小的工程款,不过希望房管所能把唐闸幼儿园的地方腾空给办事处。这一未经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同意的协定的结果,便是本文开头那一幕。

  

    现在问题的焦点是:究竟是房管所还是工商银行唐闸办事处派人实施了野蛮拆除?这一情况,在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之后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事发第二天下午,当初参与承建工商银行唐闸办事处的港闸房管所向港闸区文教局作出书面保证:“未派人拆除。”据该所负责人讲,幼儿园产权是他们所的,他们绝不会做这种事。而工商银行唐闸办事处在接受当地电视台采访的时候,信誓旦旦地对着摄像镜头承诺:“拆房事件与我办事处无关”,同时还向记者出示了有关保证材料。然而,根据唐闸派出所的调查,在工商银行唐闸办事处与房管所达成以支付工程款换得幼儿园地皮的协议之后,作为幼儿园产权所有人的房管所,由于当初负责幼儿园异地安置的承诺至今仍是空中楼阁,不愿意自己动手拆,于是同工商银行唐闸办事处秘密商定,托一位中间人请某拆房队前来拆除幼儿园,以造成幼儿园不得不迁出的既成事实。从唐闸派出所对拆房队负责人浦卫华的询问笔录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我的甲方应该是港闸房

  管所和唐闸工行。”真相至此终于大白。

  

    笔者匆匆翻了一下法条:肇事者居然是顶着三部国家法律和一部地方性法规的严厉制裁规定作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第1款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0条第1款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江苏省人大常委会1986年制定的《江苏省少儿教育暂行条例》第16条亦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幼儿园设备,违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者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已发文明确认定这是一起严重损害法人合法权利和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要求对有关责任人一查到底,依法追究其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本报将对该案件的进展继续予以关注。(实习生 杨亮庆)

  

稿源 编辑 超级管理员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北方网精彩内容推荐
关闭窗口
 
| 北方网最新新闻排行 | 教育热点新闻排行 |
无标题文档
天津民生资讯
天气交通 天津福彩 每月影讯 二手市场
空气质量 天津股票 广播节目 二手房源
失物招领 股市大擂台 天视节目 每日房价
热点专题
北京奥运圣火传递和谐之旅 迎奥运 讲文明 树新风
解放思想 干事创业 科学发展 同在一方热土 共建美好家园
2008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 《今日股市观察》视频
北方网网络相声频道在线收听 2008高考招生简章 复习冲刺
天津自然博物馆馆藏精品展示 2008年天津中考问题解答
带你了解08春夏服饰流行趋势 完美塑身 舞动肚皮舞(视频)
C-NCAP碰撞试验—雪佛兰景程 特殊时期善待自己 孕期检查
热点新闻排行 财经 体育 娱乐 汽车 IT 时尚 健康 教育

Copyright (C) 2000-2019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