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颁布施行。该法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军官的主要来源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军官的来源包括:选拔优秀士兵和普通中学毕业生入军队院校学习;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文职干部改任;招收军队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战时根据需要,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
军方人士指出,面对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高新技术在军事领域广泛运用的新形势,军队要掌握未来军事斗争的主动权,关键在于培养和造就大批军政兼优、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新型军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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