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任何一位北京大学的研究生导师都不能再把自己的岗位当做是一种固定的荣誉了,因为在北大即将实施的一系列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举措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对连续三年没有科研成果、没有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或因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而出现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的导师,学校将取消其研究生招生资格。
日前北大校领导透露,为了实现创造世界一流研究生教育的目标,北大将建立健全一系列约束机制,其中规定博士生导师一般不超过60岁,作为课题或子课题的负责人目前至少承担一项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近三年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发表的论文要达到必要的数目等,否则虽有导师任职资格,若不具备一些必要条件也不能上岗招收研究生。
另外,北大还对研究生提出了一些培养管理措施,比如各专业的博士生除公共必修课外,必修本专业前沿讨论与本学科方法论课。建立必要的淘汰制度,调整研究生学习年限,增强灵活性,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与评估,加强学位论文的外部评价,明确在获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前必须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的数量与质量。同时,设立不同层次的资助金和奖励金,鼓励研究生进行高水平创新性科学研究等。(丁肇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