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新闻宣传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专科(基础科)基本要求:要求掌握新闻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党和政府有关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具备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等业务能力。成为能够在新闻媒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科基本要求:在专科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新闻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党和政府有关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等业务能力。成为能够在新闻媒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新闻学专业分为专科(基础科)和本科。
专科(基础科)和本科课程考试水平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相同专业本科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
专科(基础科)规定的14门课程成绩合格,累计达到75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在专科毕业的基础上,凡取得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本科段11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61学分,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没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的,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专科(基础科):
序号课程名称学分备注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2邓小平理论概论 3含时事
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6
4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2
5中国新闻事业史 66
6新闻采访写作 1010
7报纸编辑 66
8新闻学概论 6 6
9英语(一) 7 7
10广播新闻与电视新闻 66
11计算机应用基础 44
12大学语文(本) 66
13法学概论 66
14广告学(二) 44
本科:
序号课程名学分备注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外语 14英、日、俄
4新闻评论写作 6
5新闻摄影 5
6外国新闻事业史 6
7中外新闻作品研究 4
8新闻伦理与法规 7
9传播学概论 6
10公共关系学4
11新闻事业管理 4
毕业论文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订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办法,考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4、在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修完并通过全部考试课程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撰写本科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为考生联系论文指导教师。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
五、专科接考本科的规定
1、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专科毕业生,应执行以下规定:
①新闻学(或国际新闻、体育新闻)等专业可以直接接考本专业本科。
②其它专业接考本专业本科,须加考本专业专科(基础科)的四门课程: 新闻学概论 中国新闻事业史 新闻采访写作 报纸编辑
2、在2000年底以前已经按《各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本科的实施意见》(京考委[1995」8号)的规定接考本专业本科,已有加考课程合格成绩但尚未毕业的本科考生,本计划公布后按本计划的要求执行。但可用原加考课“新闻理论”课程合格成绩顶替本计划中要求加考的“新闻学概论”课程。其它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成绩有效。
六、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进行替代。
专科(基础科):
1996-2000年考试计划2001-2005年考试计划
序号课程名称学分课程名称学分
1哲学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
2政治经济学4邓小平理论概论3
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
4中国现代文学9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6
5中国新闻事业史4中国新闻事业史6
6新闻采访写作10新闻采访写作10
7报纸编辑4报纸编辑6
8新闻理论 6新闻学概论 6
9写作 6英语(一) 7
10广播新闻与电视新闻4广播新闻与电视新闻 6
11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4计算机应用基础4
12现代汉语法学概论 8大学语文(本) 6
13社会心理学 6法学概论6
14 广告学(二)4
说明:
2O00年底前考生已取得自学考试哲学课程和政治经济学课程合格成绩的,可不再参加新课程的考试。只取得自学考试哲学课程合格成绩的,须参加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两课程的考试;只取得自学考试政治经济学课程合格成绩的,须参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两课程的考试。
本科:
外国新闻事业史 1996-2000年考试计划2001―2005年考试计划
序号课程名称学分课程名学分
1中国革命史4毛泽东思想概论2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
3外国语(英、日、俄)14外语(英、日、俄)14
4新闻评论写作4新闻评论写作6
5新闻摄影3新闻摄影6
6外国新闻事业史3外国新闻事业史6
7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12中外新闻作品研究6
8逻辑学 新闻伦理与法规4
9外国文学 7
10大众传播学概论 传播学概论 6
11公共关系学4公共关系学4
广告学5
古代汉语10
激光照排技术(含上机)4
政治学6
12 新闻事业管理4
说明:
1、2000年底前考生取得中国革命史课程合格成绩的,可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课程的考试;否则须参加两课程的考试;
2、自学考试新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接考本专业本科,2000年底前已取得原考试计划选考组中外国文学课程合格成绩和政治学、广告学、大众传播学概论、古代汉语等四门课程中的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或者取得古代汉语课程合格成绩和政治学、广告学、大众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激光照排技术、外国文学等六门课程中的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本计划执行后,可以免考本计划中的传播学概论课程和公共关系学课程;只取得上述课程中的一门合格成绩的,课程名称相同的或相近的(如旧计划的大众传播学概论和新计划的传播学概论)课程应首先实行顶替,课程名称不相同的,只能顶替公共关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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