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1 报名时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一份。要求如实填写,字体工整。
2 出境事由一栏填“旅游”,境外担保人一栏不必填写。
3 工作单位一栏应与户口本上的服务处所内容一致。如有调动,需由原单位出具证明。
4 职务一栏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企业总经理、经理,填“企管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填“职员”等。
5 单位意见一栏应写明“同意自费出国旅游”,并由单位领导签名后加盖公章,单位公安(保卫)部门也应同时签署意见并盖章。较小单位无此部门的应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6 无业人员及非城镇户口人员应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意见并盖章。
二 . 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 . 提供本人两寸免冠正面近照(护照照、彩色光面、请勿裁剪)。
有关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的其他规定:
全国大中城市的公安机关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办理的各种手续手续。归侨、侨眷、60岁以上的公民、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的未满16岁的公民以及出国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申请人可免交亲属在国外的居住证明;公民出国旅游只需向公安机关提交有权组团旅行社出具的发票申请或申请人本人在国内银行4000美元以上或其他等值国际流通货币的外汇存款证明;人户分离在外打工的三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中方雇员,在暂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暂住地办理出国商务手续。对出国治病或者探望危重病人、出国奔丧、出国参加紧急商务 活动、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公派出国留学、前往国入境许可证或签证国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况的出国人员, 公安机关必须在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出国的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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